Tuesday, December 25, 2007

[独立新闻在线] 安华揭林良实陈广才“越权” 张晓卿旗下报纸避提名字

以下文章《安华揭良实广才“越权” 张晓卿旗下报纸避提名字》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曾薛霏

前副首相安华依布拉欣前天揭露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成本狂飙至马币46亿元丑闻的新内幕,指出前任交通部长林良实及现任交通部长陈广才曾越权签发“保证信”;不过,昨天的本地英文报章及马来文报章只字不提此事,而星洲媒体集团执行主席张晓卿控制的三家中文报章虽然以小篇幅报道此事,却绝口不提林良实、陈广才等其他国阵要员的名字。

除了张晓卿控制的《星洲日报》、《南洋商报》及《光明日报》只字不提安华所揭露的人物外,盘踞北马的《光华日报》虽以较大篇幅报道此事,但也没有写出上述部长的名字。《东方日报》以最大篇幅此事,也整理出安华点名应调查的七人名单。


过去七、八年来,星洲媒体集团及张晓卿一直被视为亲近马华公会,尤其是林良实及黄家定;2001年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报业控股时,评论界普遍认为张晓卿慕后参与,后来马华公会更逐步将南洋报业股权脱售给张晓卿,后者终于在去年成为南洋报业的名正言顺的最大股东。

英文《太阳报》(theSun)昨天没有出版。其他英文报章《新海峡时报》(New Straits Times)、《星报》(The Star)及马来文报章《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则完全没有报道此事。

安华前天(12月19日)揭露,长林良实和陈广才(右图)曾于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之间,共为巴生自由贸易区签发了四封保证信给Kuala Dimensi旗下的四家子公司,包括Special Port Vehicle、Transshipment Megahub、Valid Ventures和Free Zone Capital ,宣称政府是巴生港口自贸区(Port Klang Free Zone)计划的财务担保人。信函的写法形同“保证信” (Letter of Guarantee)。

林良实也是马华公会前任总会长,而陈广才则是现任署理总会长。

约四百字低调报道

安华认为,林良实和陈广才越权发出“保证信”的作法,已导致政府必须予以某些方面“异常的好处”,以拯救交通部署下的巴生港务局(Port Klang Authority)。【点击:安华揭发巴生自贸区新内情 林良实陈广才越权发保证信】 《星洲日报》昨日在第9版右上角,以大约400字报道安华揭露巴生自贸区的滥权事件;该报道不具名指出“一位前内阁部长及一位现任内阁部长”先后发出一封及三封支持信违反了政府条例和程序,此外,报道中也没有提到有利益关系的政党领袖的名字(右图右)。

《中国报》A4版报道安华记者会,仅以“非担任财政部长职务的前任与现任内阁部长,以本身名义向有份投资自贸区计划的四间公司,发出担保信”,一概不提林良实、陈广才、Kuala Dimensi公司及旗下四家子公司的名字。不过也同样没有点出参与此计划的公司幕后董事,包括来自巫统、马华及国会议员等党要名字。(右图左)

《南洋商报》在A4版的报道也仅有大约400字,侧重在安华谈论的“资深律师游说晋升法官”司法丑闻短片一事,仅在报道尾端用一句话带过安华提到,巴生自贸区疑涉政府高官,安华吁请政府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

《光华日报》在A2版以较大的篇幅,详细地报道了巴生自贸区计划中设计的舞弊情况,仅提到参与有关计划的公司幕后董事,包括来自巫统、马华及国会议员等党要。《光华日报》也以“非担任财长职务的前任与现任内阁部长”来称呼两位交通部长,指两人以本身名义向有份投资自贸区计划的四间公司发出担保信,报道也没有提到公司名字。

《东方日报》最详尽报道

《东方日报》在A2版的报道,是所有中文报章中占最大篇幅及最详尽;报道直接提到,共发出四封支持信的人为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和现任交通部长陈广才,而关系公司为Kuala Dimensi及其旗下四间公司,此外也提到七名安华认为必须深入调查的人,包括:



(一)巫统总财政阿都阿欣(Abdul Azim Mohd Zabidi) :2000年8月16日起任Wijaya Baru Global公司非执行主席及非执行董事;2003年7月19日起任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董事。

(二)马华公会亚罗士打区国会议员曹智雄:2004年4月9日至2007年7月12日期间任Wijaya Baru Global公司副主席;2007年4月19日起任巴生港务局主席。

(三)砂民进党民都鲁区国会议员张庆信:Wijaya Baru Global公司主要股东(32%);Wijaya Holdings有限公司主要股东(70%)。

(四)巫统雪兰莪州青年团副团长弗查:Wijaya Baru Global公司执行董事及副首席执行员。

(五)弗查岳父兼巫统大会常任主席翁依斯迈(Onn Ismail):前鲁姆岛发展合作社(Pulau Lumut Development Cooperative)公司主席。

(六)巫统加埔区会主席阿都拉曼巴列尔:现任鲁姆岛发展合作社主席;巴生自贸区事件土地交易时期任巴生港务局董事。

(七)巫统加埔区会署理主席阿都拉昔阿沙里:其律师楼拟定巴生港务局和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之间的发展合约。

【点击《东方日报》:安华声称掌握证据 “巴生自贸区有人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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