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独立新闻在线] 雪州资讯自由法案本季难产 维权组织担心官僚存心拖延

以下文章《雪州资讯自由法案本季难产 维权组织担心官僚存心拖延》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 曾薛霏

原订在这一季的雪兰莪州议会会议提呈的《资讯自由法案》已确定无法在本季州议会提呈,原因是还需修改一些法令细节。这项法案预计会在明年三月或四月的州议会会期提呈。由于州法律顾问诸多刁难,民间组织担心这是行政官僚的拖延手段。

雪州政府资讯自由委员会成员(Jawatankuasa Kebebasan Maklumat)成员刘永山告诉《独立新闻在线》,原定在这一季州议会会议提呈的《资讯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Enactment Bill)不会在这今天开始的州议会会议上提呈,反之应该会在明年三月至四月的会期提呈。

也是甘榜东姑(Kampung Tunku)区州议员的刘永山表示,由于该法案仍有一些需要修改的法令细节,因此无法赶在11月的会议中提呈。

据了解,州政府无法赶在11月提呈法案,乃州法律顾问赵雅碧(Zauyah Be Binti T. Loth Khan)对此法案有意见,并提出诸多理由。

民联在执政雪州政府后,便承诺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赋予公众知情权,并且曾在今年5月19日举行一项以《资讯自由:重拾的权利》(Freedom of Information: The Right to Reclaim)为题的论坛。

大臣卡立在论坛上也表示,《资讯自由法案》在州议会一读及二读通过之后,州政府将成立一个由国阵及民联州议员共同组成的资讯自由委员会(Jawatankuasa Kebebasan Maklumat)处理讲解及咨询工作;他强调:“我们认为囊括国阵州议员是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共同面对的课题。”

黄洁冰也在论坛上透露,这个委员会将展开为期六个月的讲解及咨询工作,包括向公务员讲解《资讯自由法案》,以及举办公听会向民众讲解和收集他们的意见。接着,委员会将斟酌法案的字句,最后才提呈州议会三读。【点击:雪州年底提呈资讯自由法 咨询民意半年再三读通过】

明年三月提呈或有变数 维权组织促今年呈法案

长期推动《资讯自由法案》的民间组织独立新闻中心(CIJ)自去年11月开始便参与雪州政府草拟此法案的过程。而这份草拟的法案乃独立新闻中心和良好施政联盟(CGG)的讨论成果。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主任雅嘉特莉(V. Gayathry,左图)受询时表示,她理解民联州政府在草拟此法案所面对的挑战,特别是来自州政府行政机关的阻扰,尤其是州法律顾问赵雅碧。

她说:“这些都是实在的障碍,导致州政府在制定此法案时面对重重困难。”

尽管如此,良好施政联盟仍希望州政府在这一季州议会会议提呈法案,然后在明年三月设立特别遴选委员会,以征询人民的意见。

“我担心这些是州法律顾问的拖延手法。如果州政府不在这个时候提呈这项法案,难以保证明年三月会提呈这项法案。”

已在二月呈交法案 担心法律顾问拖延

嘉雅特莉也透露,良好施政联盟在今年二月就将草拟的法案交给州法律顾问,黄洁冰(左图)则在上周二的“资讯自由论坛”中透露,赵雅碧一直以来都原则上同意这份法案,只是有些部分需要修饰,但是在十月杪的会议中,赵雅碧就提出数个理由,阻扰州政府提呈这份法案。

她说,若发现草案有问题时,州法律顾问就应该直接在二月的时候提出,而不是现在才说有问题, 并担心这是拖延手段之一。

据她所知,该草案提到要设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以制定条规和程序、监督发出资讯给人民的过程,同时接纳人民的投诉。

据嘉雅特莉所知,法律顾问认为,州政府没有权限设立一个委员会,不过,她以雪州政府设立的水务重组检讨委员会为例,证明了州政府有权限设立一个独立的单位,这个单位未必是个宪赋委员会(Commission)。

此外,法律顾问也提到,州政府已有公开资讯的指南;但是她认为,指南并没有强制执法的效用,现在的情况就是,公众、甚至于州行政议员也不容易获得资讯。

州法律顾问诸多刁难 雪州大臣有诚意立法

嘉雅特莉指出,法律顾问还提到一些比较不合理的理由,例如这个委员会将对付没有提供资讯给公众的公务员、会将政府的机密曝露给公众、应要保护政府的利益等。

她说,这些都是实在的藉口(valid excuse),以拖延制定此法。但是,既然州政府有意制定此法,以履行他们对人民的义务,那么州法律顾问应该有义务协助州政府在符合《宪法》的情况下,处理这些条文,而非诸多阻拦。

而且,她表示,身为公务员的法律顾问应该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而不是以政府的利益为先。

尽管雪州政府在11月未能提呈此法案,但是嘉雅特莉在过去一年与资讯自由工作小组的合作以来,都感到雪州政府确实有诚意制定此法令,而且,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和后座议员都支持这项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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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风云时报] 媒体不是政府喉舌 . 本该拥有自主权 无需政府"归还责任"

以下文章《媒体不是政府喉舌 本该拥有自主权 无需政府"归还责任"》转载自《风云时报》。

※ 周小芳

(吉隆坡6日讯)内政部目前正在策划和平面媒体一起集思广益,重新检讨《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条文,以便能够符合现有的趋势。

“我们想要聆听媒体负责人在现有法令下受到控制的意见,以及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保证媒体会有负责任的报导。”内政部总秘书玛慕阿当(Mahmood Adam)在昨日和各平面媒体负责人会面时如此表示。

他也说,政府正在考虑要把“确保报纸会有正确报导”的责任移交回给报纸本身,并且认为媒体应该给与政府机构有说话的机会。

时事评论人傅向红指出,媒体有没有做好本分,本来就不是政府应该关注的事情,因为媒体本来就应该享有自主性。

当政府要求媒体也给与政府机构说话的机会时,傅向红说:“那是很好笑的,媒体本来就有自主性,本来就不是政府的喉舌,本来就应该监督政府,媒体有没有平衡报导,只要他没有捏造事实,平不平衡就由读者判断。”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主任嘉雅特莉(Gayathry Venkiteswaran)则说,媒体所面对的挑战其实已经是非常清楚了,媒体本身的确拥有自己的责任,所以并不是应该由政府来“归还责任”给媒体。”

另外,她也透露,并不是媒体不愿访问政府机构的人,而是政府机构的公务员都不愿向媒体发言。政府首先要做的,应该解除不准公务员随便向媒体发言的条规。

废除执照的申请

她指出,政府最基本需要做的就是废除申请执照这一环节。他们曾向政府反映媒体所面对的问题,所以政府其实已经知道了媒体所面对的问题。

傅向红提醒,即使印刷机与出版法令被废除了,政府依然可以对动用司法诉讼,如使用煽动法令和内安法令等。

她也认为,内政部与其和媒体谈,不如找推动媒体自由的非政府组织,如独立新闻中心。

她表示,只要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一天不被废除,政府此举只是为了要展现他依然高高在上的政治动作,证明政府依然可以管媒体而已。

“只要法令没有废除,讲什么都是假的。”

傅向红也说,媒体工作者自己也要主动性一点,推动媒体自由的非政府组织都不是媒体工作者,如果这些组织愿意共同推动,当然会比较好。

嘉雅特莉则表示,独立新闻中心都在尝试和记者合作,不过有些记者可能认为,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就好像反政府。她指出,由于本身也是记者出身,他们都明白记者所面对的问题,但是她认为,记者并不需要感觉到自己在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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