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独立新闻在线] 雪州资讯自由法案本季难产 维权组织担心官僚存心拖延

以下文章《雪州资讯自由法案本季难产 维权组织担心官僚存心拖延》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 曾薛霏

原订在这一季的雪兰莪州议会会议提呈的《资讯自由法案》已确定无法在本季州议会提呈,原因是还需修改一些法令细节。这项法案预计会在明年三月或四月的州议会会期提呈。由于州法律顾问诸多刁难,民间组织担心这是行政官僚的拖延手段。

雪州政府资讯自由委员会成员(Jawatankuasa Kebebasan Maklumat)成员刘永山告诉《独立新闻在线》,原定在这一季州议会会议提呈的《资讯自由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Enactment Bill)不会在这今天开始的州议会会议上提呈,反之应该会在明年三月至四月的会期提呈。

也是甘榜东姑(Kampung Tunku)区州议员的刘永山表示,由于该法案仍有一些需要修改的法令细节,因此无法赶在11月的会议中提呈。

据了解,州政府无法赶在11月提呈法案,乃州法律顾问赵雅碧(Zauyah Be Binti T. Loth Khan)对此法案有意见,并提出诸多理由。

民联在执政雪州政府后,便承诺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赋予公众知情权,并且曾在今年5月19日举行一项以《资讯自由:重拾的权利》(Freedom of Information: The Right to Reclaim)为题的论坛。

大臣卡立在论坛上也表示,《资讯自由法案》在州议会一读及二读通过之后,州政府将成立一个由国阵及民联州议员共同组成的资讯自由委员会(Jawatankuasa Kebebasan Maklumat)处理讲解及咨询工作;他强调:“我们认为囊括国阵州议员是重要的,因为这是我们共同面对的课题。”

黄洁冰也在论坛上透露,这个委员会将展开为期六个月的讲解及咨询工作,包括向公务员讲解《资讯自由法案》,以及举办公听会向民众讲解和收集他们的意见。接着,委员会将斟酌法案的字句,最后才提呈州议会三读。【点击:雪州年底提呈资讯自由法 咨询民意半年再三读通过】

明年三月提呈或有变数 维权组织促今年呈法案

长期推动《资讯自由法案》的民间组织独立新闻中心(CIJ)自去年11月开始便参与雪州政府草拟此法案的过程。而这份草拟的法案乃独立新闻中心和良好施政联盟(CGG)的讨论成果。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主任雅嘉特莉(V. Gayathry,左图)受询时表示,她理解民联州政府在草拟此法案所面对的挑战,特别是来自州政府行政机关的阻扰,尤其是州法律顾问赵雅碧。

她说:“这些都是实在的障碍,导致州政府在制定此法案时面对重重困难。”

尽管如此,良好施政联盟仍希望州政府在这一季州议会会议提呈法案,然后在明年三月设立特别遴选委员会,以征询人民的意见。

“我担心这些是州法律顾问的拖延手法。如果州政府不在这个时候提呈这项法案,难以保证明年三月会提呈这项法案。”

已在二月呈交法案 担心法律顾问拖延

嘉雅特莉也透露,良好施政联盟在今年二月就将草拟的法案交给州法律顾问,黄洁冰(左图)则在上周二的“资讯自由论坛”中透露,赵雅碧一直以来都原则上同意这份法案,只是有些部分需要修饰,但是在十月杪的会议中,赵雅碧就提出数个理由,阻扰州政府提呈这份法案。

她说,若发现草案有问题时,州法律顾问就应该直接在二月的时候提出,而不是现在才说有问题, 并担心这是拖延手段之一。

据她所知,该草案提到要设立一个独立的委员会,以制定条规和程序、监督发出资讯给人民的过程,同时接纳人民的投诉。

据嘉雅特莉所知,法律顾问认为,州政府没有权限设立一个委员会,不过,她以雪州政府设立的水务重组检讨委员会为例,证明了州政府有权限设立一个独立的单位,这个单位未必是个宪赋委员会(Commission)。

此外,法律顾问也提到,州政府已有公开资讯的指南;但是她认为,指南并没有强制执法的效用,现在的情况就是,公众、甚至于州行政议员也不容易获得资讯。

州法律顾问诸多刁难 雪州大臣有诚意立法

嘉雅特莉指出,法律顾问还提到一些比较不合理的理由,例如这个委员会将对付没有提供资讯给公众的公务员、会将政府的机密曝露给公众、应要保护政府的利益等。

她说,这些都是实在的藉口(valid excuse),以拖延制定此法。但是,既然州政府有意制定此法,以履行他们对人民的义务,那么州法律顾问应该有义务协助州政府在符合《宪法》的情况下,处理这些条文,而非诸多阻拦。

而且,她表示,身为公务员的法律顾问应该要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而不是以政府的利益为先。

尽管雪州政府在11月未能提呈此法案,但是嘉雅特莉在过去一年与资讯自由工作小组的合作以来,都感到雪州政府确实有诚意制定此法令,而且,雪州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和后座议员都支持这项法令。


点击阅读全文

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风云时报] 媒体不是政府喉舌 . 本该拥有自主权 无需政府"归还责任"

以下文章《媒体不是政府喉舌 本该拥有自主权 无需政府"归还责任"》转载自《风云时报》。

※ 周小芳

(吉隆坡6日讯)内政部目前正在策划和平面媒体一起集思广益,重新检讨《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条文,以便能够符合现有的趋势。

“我们想要聆听媒体负责人在现有法令下受到控制的意见,以及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保证媒体会有负责任的报导。”内政部总秘书玛慕阿当(Mahmood Adam)在昨日和各平面媒体负责人会面时如此表示。

他也说,政府正在考虑要把“确保报纸会有正确报导”的责任移交回给报纸本身,并且认为媒体应该给与政府机构有说话的机会。

时事评论人傅向红指出,媒体有没有做好本分,本来就不是政府应该关注的事情,因为媒体本来就应该享有自主性。

当政府要求媒体也给与政府机构说话的机会时,傅向红说:“那是很好笑的,媒体本来就有自主性,本来就不是政府的喉舌,本来就应该监督政府,媒体有没有平衡报导,只要他没有捏造事实,平不平衡就由读者判断。”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主任嘉雅特莉(Gayathry Venkiteswaran)则说,媒体所面对的挑战其实已经是非常清楚了,媒体本身的确拥有自己的责任,所以并不是应该由政府来“归还责任”给媒体。”

另外,她也透露,并不是媒体不愿访问政府机构的人,而是政府机构的公务员都不愿向媒体发言。政府首先要做的,应该解除不准公务员随便向媒体发言的条规。

废除执照的申请

她指出,政府最基本需要做的就是废除申请执照这一环节。他们曾向政府反映媒体所面对的问题,所以政府其实已经知道了媒体所面对的问题。

傅向红提醒,即使印刷机与出版法令被废除了,政府依然可以对动用司法诉讼,如使用煽动法令和内安法令等。

她也认为,内政部与其和媒体谈,不如找推动媒体自由的非政府组织,如独立新闻中心。

她表示,只要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一天不被废除,政府此举只是为了要展现他依然高高在上的政治动作,证明政府依然可以管媒体而已。

“只要法令没有废除,讲什么都是假的。”

傅向红也说,媒体工作者自己也要主动性一点,推动媒体自由的非政府组织都不是媒体工作者,如果这些组织愿意共同推动,当然会比较好。

嘉雅特莉则表示,独立新闻中心都在尝试和记者合作,不过有些记者可能认为,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就好像反政府。她指出,由于本身也是记者出身,他们都明白记者所面对的问题,但是她认为,记者并不需要感觉到自己在反政府。


点击阅读全文

Monday, October 05, 2009

[当今大马] 不准点评依沙金钱政治死穴 . 中文报章言论空间开始缩紧?

以下文章《不准点评依沙金钱政治死穴 中文报章言论空间开始缩紧?》转载自《当今大马》。

森州峇眼槟榔补选才进入第三天,但是报章的言论空间却似乎已开始缩紧。据悉,部分中文报章已经接到口头指示,无论是新闻或评论,对于国阵候选人莫哈末依沙曾涉及金钱政治的“死穴”能免则免。

根据《当今大马》了解,至少两家中文报章总社已经发出指示,不可评论依沙的课题,相关的指示已经下达地方办公室。

翻阅今日主要中文报,除了《南洋商报》言论版在“部落格精选”中引用张木钦一篇“依沙回锅皆大欢喜”的评论外,其他报章一律不见有关依沙的评论新闻。

理由:依沙涉贪已是旧闻

中文报章消息透露,他们接获有关方面的口头指示,尽量避开依沙曾经涉及巫统金钱政治,遭到冻结党籍的事情。

有关方面的理由是,这已经是广为人知的旧闻,同时依沙也已受到惩罚,因此应该交由选民自行判断。

大臣与依沙“面和心不和”

消息透露,由于森美兰州务大臣莫哈末哈山与依沙(左图)“面和心不和”,因此有关方面担心金钱政治课题将进一步冲击依沙的选情,所以劝谕报章尽量避开这个课题。

消息声称,中文报界人士也担心,如果大事炒作金钱政治的课题而导致依沙败选,最后媒体可能成为这场被国阵视为志在必得补选的代罪羔羊。他们显然是对国阵在 2000年鲁乃补选失利后,归咎中文报炒作宏愿学校课题,埋下马华收购南洋报业,导致中文报变的导火线仍然“记忆犹新”。

公正党州议员文章被封杀

中文报章缩紧补选言论空间似乎早有前兆,公正党槟州班台惹雅区州议员沈志勤(右图)早前在其面子书及部落格上,就公开透露他为中国报所撰写的的专栏文章,因为涉及峇眼槟榔补选而被封杀。

沈志勤指出,他所接获的理由是,“不可写有关补选的文章”,为此他还反问道,“那是不是媒体不可以报道补选的新闻呢?”。

《当今大马》曾经尝试联络内政部负责人求证,但至截稿时间为止,仍然无法获得任何官方回应。


点击阅读全文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当今大马] 希山慕丁否认下令调查《当今大马》 兴权会拟向多媒体委会抗议

以下文章《希山慕丁否认下令调查<当今> 兴权会拟向多媒体委会抗议》转载自《当今大马》。

由于《当今大马》因两部关于“牛头示威”的录影短片,遭到多媒体委员会四度上门调查,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表示,假设这个独立新闻网站真的遭到提控,他们将会向多媒体委员会发动抗议。

目前流亡伦敦的兴权会主席瓦塔慕迪说,多媒体委员会利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调查《当今大马》,是一种威迫的行为。

“如果《当今大马》或任何职员因为播放有关短片遭到提控,我们将会在国内外安排不同的活动,向政府提出抗议。”

“《当今大马》只是履行本身的职责,报道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新闻。这个网络媒体纯粹是遵守新闻专业操守。”

“政府调查《当今大马》,是旨在威迫网络媒体妥协公正、真相与公平的原则。”

政府打压国人资讯自由权利

他说,当局的调查行动已经打压了国人获取“正确与真实”资讯的权利。

“这是一个经过测算、恶意及不良意图的监控,旨在打压我们的资讯自由权利。”

多媒体委员会之前要求《当今大马》撤下“牛头示威”的现场示威,以及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召开记者会百般维护牛头示威者的短片。不过,《当今大马》坚守本身作为独立新闻网站的立场,拒绝撤下短片。

这两部被多媒体委员会点名撤下的短片是:“庙宇抗议:居民携带牛头示威”和“希山:别责怪牛头示威者”。

多媒体委会指责这两部短片具有煽动成分,意图触怒所有的人,尤其是印裔,并且违反《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11/233条款。

多媒体委会不属内政部管辖

另一方面,内政部长希山慕丁今日驳斥指控,否认本身曾下令多媒体委员会调查《当今大马》。

根据《星报》报道,希山慕丁坚称,自己不曾这么做,这些都是一派胡言。

“他们(多媒体委员会)不是属于我的权限范围,也无需向我汇报。”

辩称接见示威者以调解风波

虽然希山慕丁因为接见“牛头示威”者,结果招致包庇的指责,但是这位巫统副主席再次解释说,本身只是希望调解此事,并无做错。

尽管被一些党团要求辞职,但是希山慕丁却辩说,他答应会晤“牛头示威”者,是因为他们告诉他自己并非携带牛头前往示威的人士。

他说,这些人也表示,他们希望与兴都组织解决此事,而他们不满的对象是州政府而不是兴都教徒。

“他们要我知道,他们是希望设法达到一个双赢局面。我又如何能够拒绝接见他们呢?”

至于希山慕丁把“牛头示威”与之前巫统大厦曾遭人丢掷猪头相提并论,这位内政部长也做出解释,本身只是就事论事,因为过去确实发生过4宗类似事件,吉隆坡和马六甲分别发生两宗。

去年10月31日,曾有人以巫统党旗包裹猪头弃置在巫统大厦。他说,该党已经向警方做出投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询及为何此事之前不经宣传时,希山慕丁说,这是因为他们不想把事件搞大,而且案件也正在调查中。


点击阅读全文

[当今大马] 《当今》料因牛头短片被控 多媒体委会第四度登门录供

以下文章《<当今大马>料因刊载牛头示威短片被控 多媒体委会第四度登门录供》转载自《当今大马》。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于9月11日(星期五)针对“牛头示威”的两个短片,第4度登门到《当今大马》位于孟沙的办公室录取口供。

除了到《当今大马》的办公室外,多媒体委员会也派员到网络供应商Jaring位于武吉加里尔的《当今大马》网络电视伺服器所在,搜查证据。

委员会官员是在《当今大马》技术部经理方佳星及高级电视程序员艾祖丁(Aizuddin Akmal,左一)的陪同下,抵达伺服器所在搜证。

这支搜证队伍是以莫哈末苏克里(Mohd Syukri Jamaluddin)为首,尚有两名电脑鉴证专家。

他们在武吉加里尔的科技公园(technology park)逗留了大概2小时才离去。

【点击观看短片】

多媒体委会进行“数码追踪”

苏克里在午后再度带领其他的官员,“拜访”《当今大马》办公室。这也是多媒体委员会在过去1周内的第4次到访。

委员会官员这次共录取了艾祖丁及《当今大马》首席执行员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的口供。

委员会曾在上周六、周二及周四,3次到《当今大马》办公室录取口供。

委员会这次的调查是要进行“数码追踪”,即从录像母带至上载两部短片为止。

提控《当今》违不审查条文

对于委员会的连续4次登门录供,詹德兰相信,委员会将在近日内正式把《当今大马》提控上庭。

“从委员会大阵仗的搜查,我们相信当局定要提控《当今大马》。不过我们将会准备到法庭上辩护到底。”

他表示,若委员会果真对《当今大马》采取行动,必将违反1998年多媒体通讯法令中,指“不审查网络资讯”的条文。

总编辑誓言在庭上抗辩到底

多媒体委员会是於上周四(9月3日),要求《当今大马》撤下“牛头示威”的现场示威,以及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召开记者会百般维护牛头示威者的短片。不过,《当今大马》坚守本身作为独立新闻网站的立场,拒绝撤下短片。

这两部被多媒体委员会点名撤下的短片是:“庙宇抗议:居民携带牛头示威”“希山:别责怪牛头示威者”

多媒体委员会监督及执法组高级代理主任阿都哈林(Abdul Halim Ahman)致函告诉《当今大马》,这两个短片已经违反了《1998年多媒体法令》的211或233条文。

在该条文下,任何人一旦被定罪,将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

《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重申不会撤走短片,反之愿意到法庭抗辩到底。


点击阅读全文

Tuesday, September 08, 2009

[当今大马] 明日再向《当今》七职员录口供 多媒体委会传召网络供应商调查

以下文章《明日再向<当今>七职员录口供 多媒体委会传召网络供应商调查》转载自《当今大马》。

继《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在上周六遭录取口供后,多媒体委员会将针对两部“牛头示威”短片,明日再度向这家独立新闻网站的首席执行员和6名编采部职员录口供。

这7名受传召录供的是《当今大马》首席执行员詹德兰(Premesh Chandran)、网络电视部编辑苏菲安(Sufiyan Shukor)、记者王国兴、拉玛(Rahmah Ghazali)、占玛迪(Mohd Jimadie Shah Othman)、录影记者阿米尔(Amir Abdullah)和卡玛(Kamal Ishak)。

上述受传召录供的6名记者和录影记者,曾负责采访、编辑相关短片或撰写新闻。

明早十点半到隆办公室录供

多媒体委员会将安排官员,明早10点半到《当今大马》位于吉隆坡孟沙的办公室录供。

除了《当今大马》职员之外,多媒体委员会也传召《当今大马》网络服务提供商,以便调查有关影片伺服器的技术问题。该委员会已经要求该网络服务提供商派出一名代表录供。

多媒体委员会是在9月3日发函要求《当今大马》撤下两部“牛头示威”的录影短片,其理由是有关短片具有煽动成分。

这两部被多媒体委员会点名的短片是:“庙宇抗议:居民携带牛头示威”“希山:别责怪牛头示威者”

第一部是8月28日沙亚南23区居民前往雪州政府大厦示威抗议迁庙,现场出现血淋淋牛头的现场录影;第二部则是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9月2日接见示威者时的记者会现场录影。

委员会的信件中表示,“这些短片拥有冒犯性内容,意图触怒所有的人,尤其是印裔。这已经违反《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11/233条款”。

颜重庆:短片关乎公众利益

不过,颜重庆已表明,《当今大马》不会撤下这两部短片,因为它们都是关乎公众利益的新闻事件。

他在录供时向委员会调查官苏克里(Mohd Shukri Jamaluddin)表示,《当今大马》是在执行报道重要新闻的职责。

“我告诉他们,我们没有违反有关法令,因为我们上载短片并没有‘触怒’任何人士的意愿,而是为了让公众关注‘牛头示威’事件。”

多媒体委会行动引党团批评

由于《当今大马》拒绝撤下短片,因此多媒体委员会在上周五发函要求向颜重庆录供。多媒体委员会官员莫哈末凯鲁(Mohd Khairul Abdul Kadir)今日也再次联络颜重庆,要求安排上述7人进行第二轮的录供。

多媒体委员会将派出莫哈末凯鲁和苏克里负责调查。

多媒体委员会要求《当今大马》撤下有关短片,已经引起许多党团的不满,包括独立新闻中心和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的批评。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11条款针对在网路上载“下流、猥亵、虚假、恶意或者冒犯性内容”,企图骚扰、辱骂、威胁或者骚扰任何人的行为。

一旦被定罪,一个人可以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一年,或者两者兼施;若未来再犯,将可每天被罚款1000令吉。

另外,《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款针对滥用网路设备或网路服务的使用。

任何人透过网路设备或服务,刻意制造、产生和征求,和造成下流、猥亵、虚假、恶意或者冒犯性内容的通讯,以惹恼、恐吓或骚扰任何人。一旦罪成,可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并将面对一项额外的罚款,若在罪成后重犯,每日罚款1000令吉。


点击阅读全文

Friday, September 04, 2009

[当今大马] 指“牛头示威”短片具煽动成分 多媒体委会要求《当今大马》撤除

以下文章《指“牛头示威”短片具煽动成分 多媒体委会要求<当今大马>撤除》转载自《当今大马》。

上周五的“牛头示威”余震不断,政府忙着灭火之际,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日更发函要求《当今大马》撤下两部“牛头示威”的录影短片,其理由是有关短片具有煽动成分。

《当今大马》今早通过传真,接获多媒体委员会志期9月3日的公函,要求取下“煽动性短片”。

【点击阅读多媒体委员会函件】

指短片内容冒犯意图触怒印裔

这封由多媒体委员会监督与执法组高级代主任阿都拉林(Abdul Ralim Ahmad)签署的信函指出,该委员会接获数项投诉,指《当今大马》和YouTube网站出现“煽动和冒犯性”的短片。

“这些短片拥有冒犯性内容,意图触怒所有的人,尤其是印裔。这已经违反《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11/233条款。”

如此一来,多媒体委员会要求《当今大马》采取立即行动,将两部相关短片从其《当今大马》和YouTube网站撤下。

要求撤下希山接见示威者短片

这两部被多媒体委员会点名的短片是:“庙宇抗议:居民携带牛头示威”和“希山:别责怪牛头示威者”

第二部短片是内政部长希山慕丁在两天前接见示威者时,在其新闻发布会所拍摄的现场短片。

多媒体委员会是新闻、通讯及文化部底下的一个政府机构,负责监督一切通讯及多媒体活动,包括私营电视台、电台和互联网。

罪成可被罚款五万或监禁一年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11条款针对在网路上载“下流、猥亵、虚假、恶意或者冒犯性内容”,企图骚扰、辱骂、威胁或者骚扰任何人的行为。

一旦被定罪,一个人可以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一年,或者两者兼施;若未来再犯,将可每天被罚款1000令吉。

另外,《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款针对滥用网路设备或网路服务的使用。

任何人透过网路设备或服务,刻意制造、产生和征求,和造成下流、猥亵、虚假、恶意或者冒犯性内容的通讯,以惹恼、恐吓或骚扰任何人。一旦罪成,可面对不超过五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并将面对一项额外的罚款,若在罪成后重犯,每日罚款马币1000令吉。

颜重庆:涉公众利益不会撤下

针对多媒体委员会的要求,《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表示,这两部短片是关乎公众利益的新闻事件。

“我们上载短片的目的,并非要冒犯任何人,而是履行我们新闻从业员的责任,让读者关注这宗示威事件,并且确保有关当局采取行动避免类似的事件重演。”

他表示,《当今大马》不打算撤下有关短片,并且正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

上周五(8月28日),50名自称来自沙亚南的人士携带血淋淋的牛头,到雪州政府大厦门前示威,抗议民联雪州政府批准在沙亚南23区兴建兴都庙的决定。对兴都教徒而言,牛是神圣的动物,因此此种示威方式引起民间和朝野的震惊。

不过,主办该示威的沙阿南23区居民行动委员会主席玛尤丁(Mahyuddin Manaf)却在翌日否认牛头跟他们有关,反指另有其人企图利用该牛头来“挑衅他们”。

他也否认示威活动有侮辱兴都教的企图,“我们不是反对兴都庙,我们只是不要它建立在一个穆斯林为主的地区”。

首相纳吉较后也发表声明,对“牛头示威”事件感到遗憾,并且命令总警长进行调查。


点击阅读全文

[当今大马] 多媒体委会对付《当今大马》本末倒置 新闻组织声称犹如陈云清事件再版

以下文章《多媒体委会对付<当今>本末倒置 新闻组织声称犹如陈云清事件再版》转载自《当今大马》。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要求《当今大马》撤除两部“牛头示威”短片,已经招致媒体自由组织的批评。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董事卡雅特里(Gayathry Venkiteswaran)发表文告批评,多媒体委员会此举是毫无必要的,同时也是政府机构企图让媒体噤声。

“多媒体委员会已经被误导,因为提出公众利益课题乃是媒体的职责。”

“问题的根源不是播放短片的媒体,而是示威者使用卑鄙的方式进行抗议。当局应该对付的是举行牛头示威的主办者,而不是报道新闻的媒体。”

短片无违反操守或不负责

卡雅特里表示,此举就像是去年9月《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左图)遭内安法令对付事件的重演。当时候该名记者只是报道槟城巫统领袖阿末依斯迈的讲座,不过却遭到当局对付。

她表示,多媒体委员会应该停止骚扰《当今大马》,因为有关短片并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守。

她说,如果多媒体委员会真的不想添加公愤的话,就应该支持公民社会的号召,拒绝使用任何暴力和憎恨的方式进行示威。

指“冒犯他人”的罪名脆弱

她表示,目前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允许当局以“脆弱的理由”进行过滤,例如法令没有很好的诠释“冒犯他人”的罪名。

她指出,多媒体委员会应该谨慎的评估各项投诉,并且了解媒体扮演的第四权角色。

“如果人们对短片感到不满,那么他们应该对任何尝试合法化暴力与憎恨作为一种表达方式感到不满。”

“公众有权利知道社会所发生的事情,唯有呈现更多及更公正准确的资讯,才能够减少冲突,而不是相反。”


点击阅读全文

Thursday, August 20, 2009

[独立新闻在线] 纳吉拜相后言论自由空间萎缩 维权组织促人权委会把持立场

以下文章《月薪三千打击民联领导人 新闻部雇用“网络兵团”》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 陆秋錤

独立新闻中心表示我国的言论空间越来越狭隘,尤其是纳吉出任首相后,坊间甚是担心我国的言论自由受到更严厉的打压。该组织就言论自由提出四项建议,其中一项是促请人权委员会秉持坚定立场,要政府尊重新闻媒体独立性。

今天下午3时30分,独立新闻中心(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呈交备忘录给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呼吁开拓我国的言论空间。

独立新闻中心执行主任雅嘉特莉(V. Gayathry)把该份题为《言论自由》的备忘录呈交给人权委员会委员德尼森(Denison Jayasooria),其他出席者包括独立新闻中心节目总监瑟文(Sevan Doraisamy)、《当今大马》马来文版编辑法迪(Fathi Aris Omar)、人权律师及东南亚媒体维护者(Southeast Asian Media Defence)协调员、回教姐妹(Sisters in Islam)项目经理玛丽亚陈阿都拉(Maria Chin Abdullah)、人民之声协调员郑文辉等。

雅嘉特莉表示,我国的言论空间越来越萎缩,自1980年代马哈迪时期至今,言论空间并无日益开放的迹象,尤其是纳吉于今年四月出任首相后,坊间甚是担心言论自由受到更严厉的打压。

“目前为止,纳吉的记录包括发出警告予多家报馆、以政治力量控制新闻编辑部,以及在8月1日‘反《内安法令》集会’中逮捕了589人。“纳吉已上台超过一百天,从他的种种举动看来,他无意在我国的言论自由层面上推动法律改革。”

异议空间萎缩劣迹斑斑

独立新闻中心在备忘录里胪列我国目前的情况及数项案列,包括:

一、政治干涉新闻编辑部:早前,内政部与新闻部警告媒体,别刊登兴都权利行动力量(HINDRAF)及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净选盟,Bersih)的新闻。纳吉上台后,也干涉巫统控制的首要媒体集团旗下电视台不准播报与蒙古女子阿尔丹杜雅谋杀案的新闻。此外,主流媒体高层宣称,纳吉政府要他们突出纳吉的功绩,以及攻击在野党联盟。

二、威胁部落客:这几年来,数名部落客因为揭露国阵领袖贪污滥权等事而被警方逮捕,包括著名政治部落客兼《今日马来西亚》网站主编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陈仁义(Nathaniel Tan)及蔡添强等。

三、攻击媒体工作者:多名媒体工作者因公受伤,去年槟州峇东埔(Permatang Pauh)国会议席补选中,两名摄影记者遭数十名自称是人民公正党党员的人致伤;淡米尔文报章《马来西亚南班》(Malaysia Nanban)两名记者因报道印裔社群的教育问题,特别是淡米尔小学被关闭事件而遭受肢体和语言恐吓,其中柔佛州摄影记者拉曼(R. Raman,笔名R. Kalaramu)遭三名男子攻击导致昏迷,而驻吉打的纳加拉占(M. Nagarajan)则接到死亡电话恐吓。

四、政府控制媒体一再利用报章玩弄种族课题,尤其是最近《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及《每日新闻》(Berita Harian)都刊登此类文章。

五、审查宣扬特定思想与理念的书籍或报道,如回教姐妹组织创办人兼著名教授诺拉妮奥曼(Norani Othman)编著的《回教妇女及回教极端主义的挑战》(Muslim Women and the Challenge of Islamic Extremism)被查禁。此外,根据英文新闻网站《The Nut Graph》的统计,从1971年至2007年中旬,我国政府共查禁了1446本书籍。

警方干扰记者工作

《当今大马》马来文版编辑法迪认为,近来新闻工作者开始受到警方的干扰,他以赵明福命案为例说,一些记者因曾经在赵明福被扣期间电访他,而被警方传召问话,并被传召以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法迪(左图)说:“此外,一些警方查案时,会要记者提供讯息与消息来源,这对媒体工作者来说是负面的,因为他们有时会因受警方影响而不中立;记者的职责应该是报道,而不是协助警方查案及传达他们那一方面的讯息。”

“如果这种事情一再发生,大家认为中立的媒体将会被看作警方的舌喉,而失去了公信力。”因此,法迪认为,应该制订一些准则,让媒体工作者遇到这种状况时,清楚他们该怎么做。

提到言论自由状况,独立新闻中心提出了四项建议,其中一项是促请人权委员会秉持坚定立场,要政府尊重新闻媒体独立性。

此外,独立新闻中心也建议人权委员会推动政府成立跨党派国会特选委员会(Parliamentary Select Committee )以推动法律改革,包括废除《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及《煽动法令》等恶法,阻止政治力量渗透媒体及制止媒体垄断。不过,这些改革都不能闭门进行,需要考量大众意见。

另外,独立新闻中心促请人权委员会向政府施压废除《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并尽快制订《资讯自由法令》(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人权委员会认同

回应以上建议,德尼森(右图)表示会带到人权委员会的下一次会议讨论,到时再回应独立新闻中心,他们将会采取的行动。

他表示,人权委员会向来认同媒体自由与独立的重要性。今年5月4日,该委员会配合世界新闻自由日呼吁政府废除《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并以另一项较合时宜的法规如《反恐法令》取代《内安法令》。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也会面对局限,因为当我们把建议呈上政府后,他们未必实行。最好的例子就是我们就2008年蕉赖皇冠城封路事件和2006年‘流血星期天’(Bloody Sunday)集会事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并把听证会报告交给内政部,但至今不见他们采取行动。”

另一方面,德尼森认同媒体工作者的功劳,表示人权委员会会就上述两件事召开听证会,很大程度上是看了摄记的现场实况录影后感到非常震惊。他笑讽,警方提供的录影版本与媒体提供的版本往往不同,“你应该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点击阅读全文

Saturday, August 15, 2009

[独立新闻在线] 月薪三千打击民联领导人 新闻部雇用“网络兵团”

以下文章《月薪三千打击民联领导人 新闻部雇用“网络兵团”》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人民公正党党报《公正之声》揭露,国阵政府以公帑雇用数以百计的大学毕业生渗透林林种种的部落格,充当打击人民联盟(民联)领导人、重建巫统及国阵公信力的“网络兵团”。

最新一期的《公正之声》(Suara Keadilan)以封面头条报道,新闻、通讯、文化与艺术部辖下特别事务局(Jabatan Hal Ehwal Khas)雇用数以百计的大学毕业生充当“网络兵团”,这些人可获马币三千元月薪,而且还获得供应电脑和上网设备。

特别事务局成立于1960年,原来成为特别事务组,在2000年3月15日升格为特别事务局。上述“网络兵团”并不在特别事务局的编制内。

《公正之声》引述接近特别事务局的消息来源说,上述“网络兵团”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和收集情报,并反击有损国阵公信力的指责,以及经由看似他们各自架设的部落格攻击民联领导人。

不过,《公正之声》尚无法确定这些“网络兵团”是否也获授命攻击亲民联的部落格和网站。

必须成为巫统党员 彭亨也有但不受落

据报道,要成为“网络兵团”成员的其中一个条件是要成为巫统党员,不过,虽然薪金优渥,但许多部落客拒绝被收编。

《公正之声》引述一项消息来源说,在联邦政府层级,至少雇用了三百名大学毕业生充当“网络兵团”;此外,彭亨州特别事务局也雇用了大约两百名“网络兵团”,而且彭亨州“网络兵团”得到同是彭亨州人的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的授意。

不过,报道说,由于这些“网络兵团”成员的政治知识肤浅,无法提出令网民信服的论点,反之对民联领导人的攻击十分粗糙及不专业,因此他们架设的部落格并不如预期般受落。

此外,他们的观点也充斥着族群情绪,没有批判性也缺乏创意。

在2007年,《今日马来西亚》(Malaysia Today)主编拉惹柏特拉曾揭露,巫统女青年团前任团长阿查丽娜(Azalina Othman Said)领导一支“网络兵团”(cyber-troopers),经常以乔装身份在《今日马来西亚》张贴种族言论,一批人先乔装成华人攻击马来人及回教,再由另外一批人回应攻击华人。

【点击:网络兵团乔装读者挑族群情绪 拉惹柏特拉指巫统做贼喊抓贼】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