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8, 2009

[当今大马] 内政部新出版指南会议破局 . 媒体不满收紧尺度勒紧自己

以下文章《内政部新出版指南会议破局 媒体不满收紧尺度勒紧自己》转载自《当今大马》。

※ 王国兴与杨凯斌

内政部最近又要进一步紧缩对印刷媒体的钳制,新拟了一份具体而详细的出版指南。不过,这份指南却导致报馆编辑的反弹。

内政部高级官员在本周一(14日)与印刷媒体代表们在吉隆坡举行一项会议,并且现场出示这份新指南。

不过,由于媒体代表出现抗议和热烈辩论的情况,这项原订一整天的会议,在中午就被迫草草结束。

代表们提出的质疑包括,大马新闻研究院(Malaysian Press Institute)和大马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的代表并没有受邀出席。

媒体代表投诉没事先准备

与会者也投诉,内政部没有事前通知将讨论相关新指南,也没有派发指南供预先阅读,因此无法进行有效讨论。

参与这次会议的政府官员包括:内政部秘书长玛末阿当(Mahmood Adam,右图)、副秘书长阿莫弗瓦(Ahmad Faud Abdul Aziz),和出版管制和《可兰经》刊物组阿布哈山(Abu Hassan Dahaman)。

要媒体自勒以躲钳制恶名

其中一名要求匿名的代表指出,内政部这次会议企图让媒体自行接受这些规定,成为后者的“共同原则”,好让自己能够躲开审查的罪名。

“这就像给我们一条绞绳,要我们自己勒紧自己。过去我们可以挑战内政部的约束,因为这些规定是单方面的。”

新指南规定尺度更加收紧

此外,数名媒体代表也现场指出,指南所划下的尺度有收紧的情况,它将打击新闻业。

这项指南草案涵盖两大范畴,不适当和被禁止的材料。它用了13页来罗列,其中涉及文章、照片、档案、漫画、杂志和广告。

不过,该指南内容却被批评有许多“含糊”之处,尤其关于维护社会秩序的主题,以及威胁国家利益的内容。

它表示,“鼓励破坏安宁的行为”,或者违反“公众利益”的出版品内容都是“不适当”的。

它也定义,“不适当”的出版材料包括“被夸大的”以及“让民众混淆”的新闻、文章或资讯。

牛头示威照片引激烈辩论

在会议过程,内政部也提出早前极具争议的牛头示威作为个案,指媒体刊登该示威的照片“有害公共利益”,也形同煽动种族情绪。

不过,部分媒体代表却反对内政部的见解,坚持牛头示威的报道和映像,是有新闻价值的。

不得触及宗教和文化敏感

这份新指南也列出完全被禁止的出版材料,包括任何对种族和宗教有偏见的文字、触及宗教和文化敏感的内容,和煽动性材料。

此外,它也“怪异”地禁止媒体“详尽”报导罪案过程,包括性侵、谋杀和窃盗案,因为这些报道“通常不反映实际的事件”。

此外,新指南也对一些已被视为是出版常识的事情,例如宗教和猥亵内容,大加笔墨,以前所未有的详尽方式加以阐述。

禁止讨论“放荡生活方式”

例如,媒体文章不能够讨论超出宗教和社会规范的“放荡生活方式”,它们包括同居、通奸、同性恋、反文化运动(例如:黑金属、庞客和光头党等)。

仿造人类生殖器官的玩偶、雕像、插图和性用具都不能被刊载。任何挑逗性、半裸和穿着窄衣物的人像照片也被查禁。穿着丁字内裤的模特儿也被认为“过辣”而不能被出版。伴游和公关服务的广告也进入封杀名单。

相对而言,内政部从2006年拟定,而且沿用至今的出版指南就宽松得多。所有拥有出版准证者都必须遵守该指南。

马来西亚的印刷媒体受到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的牢牢钳制,报馆必须每年更新执照,而且一旦被撤销,媒体单位也无法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核。

其他的法令,如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内安法令和多媒体法令也都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媒体的管控。如此一来,印刷媒体和电子媒体往往需要自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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