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5, 2007

[东方言论] 检视张晓卿的媒体大合并论述:同床异梦的“中华魂”与公民身份

以下文章《同床异梦的“中华魂”与公民身份》转载自《东方日报》。

※唐南发

在上个月的528周年纪念活动中,有朋友对我能够认同「大中华」的言论感到意外。其实,无论我对华人/中国人父权性质的民族主义如何感到不自在,却从来不会因为看到「大中华」三个字就哆嗦。当年在伦敦留学打工的日子,和香港同学最喜欢光顾的就是唐人街一家名为「大中华」的理发店,理由无他,只因其价格近乎全城最便宜。

换句话说,「大中华」的内容本身就很复杂多元,涵盖政经文教各个层面,是否值得推崇则胥视其本质如何。假设一家报社今天不是着重炒作华人/中国人的民族悲情,对外将西方国家的媒体笼统地归纳为「霸权」,必须加以抗拒,对内则透过美化/圣化我国华人的「民族精神」来抗衡马来民族坐大的趋势,而且坦承本身无法兼顾非华文报章和媒体的新闻独立,但愿意为追求和扩大汉语文化圈的言论自由而努力,我个人没有反对这样一种「大中华」议程的理由。至于是否所有这些汉语地区的报章媒体都愿意被纳入「大中华」范围是另外一个人类文化和政治学的问题,可以另作讨论。

因此,《星洲日报》若要外人相信它具有为大中华地区的新闻自由挺身的理念,首先就要说服我们它在捍卫新闻从业员的权益和独立方面可以做到无私无畏。打个比方,世界报业协会(World Association ofNewspapers)有勇气批判小布什急躁冒进的外交政策,也有勇气把自由金笔奖颁给如走钢丝般捍卫新闻自由的中国同道。我们能否期望作为世界中文报业协会会长的张晓卿先生公开呼吁中国和新加坡政府停止控制媒体,也斥责马华公会试图收编我国华文报章的行为?

马来西亚确实是一个吊诡的社会。我们以为西方媒体对所谓的发展中国家虎视眈眈,企图操纵,但美国和欧洲媒体对新闻独立运作的尊重和追求恰恰是活在鸟笼当中的我们所欣羨的。为甚幺作为东南亚第一大华文报,《星洲》提出来的论述不是在这个基础上积极同西方媒体竞争,争取公平的发言权,反而是以让人啼笑皆非的「中华还魂论」来争取本国华人的代言权?我从来就不相信以霸权抗衡霸权是一条行得通的正路。

又或者《星洲》早已默认了在我国种种恶法钳制的现实环境中,争取言论和新闻自由无异于蜉蝣撼树之不可为,这点倒是端倪可察,因为「媒体研究者」可可于6月1日「沟通平台」的「来函」中就写道:「在自由受限的国度里,一厢情愿高调的谈论自由,要求媒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强人所难;也显得曲高和寡,是无法获得大多数人认知的败点。」

既然如此,我们又有何理由相信在国内不敢直视巫统霸权的报章可以为全球华语新闻从业员请命?不敢正面针对中国新闻和言论自由发言的报章,无论如何改良和提升其「大中华」包装,总不免让人感到虚浮。

与此同时,「中华魂」论述最大的危险在于强化了华人的「敌我意识」,且模糊了现代国家人民所应具有的公民身份。不管任何一家报章或媒体,如果不愿意发挥其第四权的功能,反而投入大笔资金人力鼓吹民族主义,就表现出它没有提升公民意识的担待,于改进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契约毫无裨益。

公民权可以是积极的,例如竞逐公职,投票,政治动员和组织,以及发展健和社区/族群权益等。它也可以是消极的,例如获得并捍卫社会福利和权利。报人如果祭出「中华魂」,将一份堂堂大报搞成一个多元民族国家中的「社区消息报」,只谈民族权益,不谈体制改良和建设,就不能说它充分发挥了监督的功能,充其量不过比当年华人南来时候在精神上赖以充饥的侨报好一些。

这样的报纸,今天世界各地也都还有,例如旅居英国的中国人所办的《华商报》,以及日本侨民在我国所办的《南国新闻》。但这些报纸的产生本来就为了服务侨社,无关读者的公民身份。我国独立50年了,华人在建国过程中的贡献奠定了我们在这个国家的公民身份,有何理由我们还要诉诸「中华魂」,结果反而造成「返祖现象」,在精神意识上回到祖先当年的「侨民」身份?

这样狭隘的「大中华」论述与民主背道而驰,只因为它不负有政治使命。看到国家恶法的限制而不敢尝试挑战,就是放弃了具有积极意义的公民权,由公民退化到「庶民」。因为不敢追求政治公义,就辜负了广泛民主参与的理想。美其言曰「举重若轻」,说穿了不过是「避重就轻」。

一份只愿意谈民族悲情和荣辱,不提打造和捍卫公正媒体机制的报章,显然不可能在提升公民意识方面作出更多的努力。毕竟读者不只是读者,同时也是公民。要建设民主社会就必须谈公民身份,除非我们真的相信民主是西方的玩意儿,不值得傚法。否则,我们就应该允许也是公民的读者拥有批判和质疑的权利。制衡与监督的原则不是只存在于政府和人民之间,也适用于公民和报章媒体的关系上。这样的认知才能够减少报章媒体自我吹捧和美化的滑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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