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9, 2008

[独立新闻在线] 363团体支持废内安法 华总“认同但不联署”

以下文章《363团体支持废内安法 华总“认同但不联署”》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周泽南

由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隆雪华堂)、董总、教总、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和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联合发起的《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截至今天中午12时15分,已获得全国363个团体的签章支持,充份显示了华团和各公民社会团体对内安法令的不满和决心。

然而,令人稍感意外的是,代表全国华团龙头的华总,却在联署盖章名单上缺席。

《独立新闻在线》记者询问发表演讲后先离席的华总会长林玉堂,为何会发生“华总虽认同废除内安法令但不签章”的现象,林玉堂没有解释不签章的原因,而只是表示华总已打算动员其13州属会支持废除《内安法令》的行动。

上述《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于今天上午10时加隆雪华堂三楼讲堂举行,至少350名各族人士出席了该项活动。

除了上台发表演讲的隆雪华堂会长黄汉良、董总主席叶新田、教总主席王超群、华总会长林玉堂、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主席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r)、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秘书林志伟,主办单位也邀请内安法令扣留者家属上台致词,包括著名部落格拉惹柏特拉的妻子玛丽娜李(右图左),和促成《废除内安法令》运动的诺莱拉(Norlaila)。

政府以《内安法令》逮捕部落客拉惹柏特拉、记者陈云清及行政议员郭素沁后,再度动用该恶法扣留新山人民之声志工钟立薇。为了表达人民废除该法令的强烈意愿,《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联办单位所发动的联署,截至今天中午12时左右,已获得363个团体的联署支持,包括四州大会堂、九州华青团、各乡团总会、各新闻从业员职工会、各州律师委员会等等。

联署签章运动联办单位呼吁尚未参与联署的单位能够继续支持该《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备忘录,至到10月26日中午1时截止为止。联办单位将会在11月3日上午11时,将备忘录转交予首相署。

华总“认同但不签署”

受邀为该《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发表演讲的嘉宾都呼吁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应在下台前,将废除内安法令纳入其改革项目。发表慷慨激昂演说的华总会长林玉堂则表示,华总将会动员各州属会支持废除《内安法令》运动。然而,记者却发现华总的盖章却不在联署支持《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的团体名单内。

针对华总的“认同但不签署”立场,《独立新闻在线》记者询问离席而去的林玉堂(左图)时,他先是一愣,然后表示华总已经打算发动各州属会进行,因此没有签。陪同林玉堂离席的陈友信也帮腔说:“会长已经说过要发动各州去做了。”

可是发动各州去“做”的结果究竟是“认同”还是“签署盖章”支持废除《内安法令》,恐怕未有定论。记者在满腹狐疑的情况下去询问隆雪华堂会长黄汉良,他同样表示,因为华总已经打算发动各州属去进行。

记者质疑“发动各州属去进行”支持废除《内安法令》的动机,无法构成不需要或不打算签署和盖章联署运动的逻辑,黄汉良才表示:“我只是副总会长,这问题要问会长。”

针对上述“认同但不签署”的现象,隆雪华堂执行长陈亚才以“经典”来形容,联署运动大会主持人黄进发则形象的比喻道,就像“要同居而不要结婚”,新纪元学院代表张济作则表示,那是华团领袖的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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