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01, 2008

[独立新闻在线] 百五人独立广场媒体自由行 首相署部长质疑众人代表性

以下文章《百五人独立广场媒体自由行 首相署部长质疑众人代表性》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周泽南

大约150名关注我国新闻与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从业员、部落客、倡导媒体自由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人士,在无法获得集会准证的情况下,於今早时时左右以三五成群的方式从吉隆坡独立广场步行到附近的全国新闻俱乐部,出席和首相署司法部长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的交流会。

众人在首相署部长“训话式”的演讲和交流会后,意犹未尽,顶着中午12时的炎阳,由“新闻自由行”联办单位兼召集人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黄进发、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主任嘉雅特莉(V. Gayathry)等人带领,再次集体步行至独立广场,高唱国歌后高喊了三声“MERDEKA”,象征众人维护媒体“独立”的决心。

参加“新闻自由行”的新闻从业员以网路媒体记者、编辑及部落客为主,包括《独立新闻在线》总编辑庄迪澎、记者林宏祥、《当今大马》总编顏重庆、记者王徳齐、塞迦玛(Syed Jaymal)、著名部落客哈里斯依布拉欣(Harris Ibrahim)、Rocky Bru、“自由和无惧媒体”(BENAR)发起人JOHANN FOO等。

令人惊喜的是,前《东方日报》总主笔张景云、已移居澳洲的著名评论人杨白杨(左图右)、理大教授陈志勤也前来支持,而《星报》总编辑黄俊伟、《星洲日报》副总编辑郑丁贤、《东方日报》主笔刘敬文和助理新闻编辑蓝志峰等,也以个人身份前来支持和参与。

虽然警方严正以待,派出了至少百名警察在独立广场四周监督,可是“新闻自由行”和集会得以顺利进行。唯一让参与者和主办单位感到意外和有点“不尽兴”的是,受邀为“新闻自由行”发表演讲的再益依布拉欣在其演讲和交流会中,三番四次质疑新闻自由争取运动者的代表性。

他认为,争取新闻自由不仅必须持之有恆,更必须囊括更多媒体的代表,特别是主流媒体的编采部高层,要不然其代表性会有问题。他也声称,争取新闻自由的各个组织在主张废除种种限制新闻自由的法律时,并没有提出替代方案以管制媒体,确保其对言论负责。

呼吁媒体自我反省

再益(右图)说:“我必须声明,我来此的目的,并没有准备要签署任何协议、或支持任何呼吁,或说超出我的部门范围关以外的议题。我也不是负责新闻和官方机密的部长,而只是首相署内有特定任务的部长。但是,身为一名内阁部长,我准备听取你们关於新闻自由的意见,所以这是我在这里的目的。”

“我有兴趣知道的议题是,我们的社会如何从负责任的媒体中受益,这是我们至今为止无法达到的基本原则。我也要在此建议,那些有诚意争取新闻自由者,应该深入的探讨相关的法律,并提呈给相关部长。我觉得媒体应该反省应负的责任,为何争取新闻自由的来来去去都是少数人?并没有任何法律阻止你们去纠集众人。”

“你们向来都将无法纠集众记者编辑的过错,都怪罪在各种法律,如《内安法令》身上吗?你们在众新闻从业员之间,具备何谓好的媒体的共识吗?你们对影响大家的议题有共识和建议吗?”

别怪罪各种法律限制

“将各新闻自由不彰的问题,都怪罪到各种限制新闻和言论的法律是很容易的,但你们必须对自己诚实。”

“你们有准备报道媒体雇主不乐意看到的议题吗?你们有准备面对作出公正、客观报道的代价吗?这些非关法令,而是和专业,投入有关。我读很多报章,都有自己的政治议程。我觉得你们应该面对这些问题,它们是负责和有公信力的媒体的基本原则。”

“我在很多年前已经建议你们,为何不将所有媒体联合起来?成立类似媒体委员会、自我监督委员会等等的单位。我记得当时我在国会提出辩论时,也获得再努丁迈丁(Zainuddin Maidin,前新闻部长)支持。”

“我发现新闻从业员,尤其是那些资深的,对此并不积极。他们总是找藉口说,由于有《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这些努力是没用的。”

“我必须问你们,谁负起将此建议提呈给政府的责任?为何你们不建议一些让媒体更负责的方案,这样或许能为法律带来一些改变。你们也不能假设部长是不讲理的人。你们要做的,是对促进负责任的媒体的投入,而非对任何法令都持检讨的态度。只有当你具备了详细的计划,才能谈媒体改革。”

缺乏主流媒体资深人员参与

再益也批评媒体改革的努力,一直以来都缺乏主流媒体资深人员的参与。

再益演讲完毕,引起一阵对其言论显示不满的喝倒彩。一名听众问他,为何一味的要求媒体提出改善媒体的建议,而政府的责任不是保障宪法赋予的新闻自由吗?

再益回答:“第一,宪法并没有给予无限制的言论自由的权利。第二,你们没有准备要负起责任,来促进负责任的媒体,你们只想批判。”

黄进发表示,主办当局邀请他前来,是因为和媒体相关的法律受四个部门管辖:国安部负责印刷与出版法令、新闻部长负责国营电视台、能源和资讯部负责私人电视和网路新闻,而首相署司法部长(即再益)则和新闻自由相关。

指媒体无管制会陷无政府状态

黄进发(右图)说:“我们具有具体的建议,是不容置疑的。2006年的新闻自由日,27个公民社会组织和超过90个个人签署了一分备忘录,呼吁政府成立一个跨政党的国会议员委员会,来研究国内的资讯和言论自由,并改革相关的媒体法律。我希望政府能在今年就成立该委员会。”

再益回答:“我必须指出的是,当你在使用‘我们’时,究竟代表多少新闻从业员?你能纠集所有记者和编辑,来证明你的建议正是他们所要的吗?”他也表示,自己的部长权限有限,无法对媒体法律改革做决定。

再益还说,若无法律管制媒体,媒体将会陷入无政府状态。一名前新闻从业员表示,不满再益频将责任推给媒体,採取行动应该是政府的任务;BERNETT KHOO延续黄进发的问题,询问再益是否同意成立媒体改革委员会时,再益一再表示,“你们必须先提供详细的计划书和建议。”

他不断强调媒体应负的责任,而非政府应採取的行动。

交流会在嘘声中结束

另一听众向再益提问,当平面媒体受政府控制时,如何争取新闻自由或促成负责任的媒体?再益表示,没有法律管制的媒体是不可能的;他再次强调要求媒体改革的“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代表性,并且将新闻自由不彰的问题归咎为新闻从业员缺乏组织这弊病上。

由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独立新闻中心及BENAR联合发表的“新闻自由行”声明说,为马来西亚争取独立是一项未竟事业,“在自己国家内不曾对媒体有任何法律限制的英国,却在马来亚施行了数项最后促成《1948年印刷法令》的法律。不幸的,这项法令在1957年马来亚独立和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时延续下来,最后演变为《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

《星报》总编辑黄俊伟(右图)也询问再益,是否支持新任新闻部长赛哈密最近宣称将检讨报章出版准证,将它改为一次过申请,而不必每年更新时,再益答道:“如果赛哈密在内阁提出此建议,我会支持。”

最后,《当今大马》总编顏重庆质问道:“你身为一名受训过的律师,不觉得让记者们无法在此新闻自由行行使集会的权利,被逼单独或双双游行,是非常可笑的吗?」再益轻描淡写的答说:“我建议你将问题交给相关部长,而不是我。”

交流会在一片嘘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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