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02, 2008

[独立新闻在线] 展开四个月媒体法令改革长征 维权组织吁签署备忘录废恶法

以下文章《展开四个月媒体法令改革长征 维权组织吁签署备忘录废恶法》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蔡皓崴

独立新闻中心(CIJ)、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BENAR与全国部落格呼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民登陆http://benar.org/memo/签署备忘录,支持为期四个月余的媒体法令改革长征。

由上述四个媒体维权组织所推动的媒体法令改革运动,由世界新闻自由日5月3日起步,到马来西亚独立日9月16日告一个段落。该运动的主要诉求是要中央政府成立专司新闻自由的国会特选委员会,以修改媒体法令。

在特选委员会尚未成立之前,他们也要求暂且搁置《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以及在联邦和州属的阶段制定《资讯自由法令》。

独立新闻中心、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BENAR与全国部落格联合发表文告指出,150名记者,博客和支持新闻自由的公民昨日从独立广场徒步到左近的全国报业俱乐部(National Press Club),而过后又回到独立广场,为的就是证明一点:国家在媒体未自由之前,都还不算完全摆脱殖民。

他们呼吁中央政府关注人民对修改媒体法令的要求,并成立专司新闻自由的国会特选委员会来修改五种法令,那就是《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煽动发令》(Sedition Act),《官方机密法令》(OSA),《内安法令》(ISA)以及《传播与多媒体法令》(CMA)。

惊喜部长发出慷慨邀约

上述四团体也表示,成立特选委员会的要求是为期四个月余(由5月3日至9月16日)的媒体自由运动的重点目标,这包括昨日早上的“媒体自由之行”(Walk for Media Freedom)活动,此要求其实早在2006年由37个社团第一次提出。

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Zaid Ibrahim,左图)在媒体自由之行的活动中出乎意料地要求记者同行和社团为特选委员会准备任务范围(Terms of Reference)。四个维权团体指出,其他成立至今的特选委员会,包括修改强奸法律、国家融合和廉政特选委员会等,关系人皆无需为特选会设定任务范围,因为这是政府的工作。

无论如何,他们表示为部长的“慷慨邀约”感到非常惊喜,并将寻求与其他组织如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全国报业俱乐部(NPC)、律师公会(Bar Council)携手合作,一同准备特选会的任务范围。

此外,四团体也表示,他们赞成部长呼吁媒体组织,特被是记者和编辑共同追求媒体自由,而非单单怪罪各种法律侵犯媒体自由。

部长昨日早上在“媒体自由之行”活动中,向记者、部落客和大众对话时责问在场的新闻工作者:“你们向来都将无法纠集众记者编辑的过错,都怪罪在各种法律,如《内安法令》身上吗?你们在众新闻从业员之间,具备何谓好的媒体的共识吗?你们对影响大家的议题有共识和建议吗?”

四团体也认为,主流媒体有专业义务推进媒体法律改革,并促进公众的辩论和讨论。尽管如此,他们也指出,在修改媒体法令时,政府必须承认公众与之息息相关,并纳入公众的意见。

最后,他们也呼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民登陆http://benar.org/memo/这网站,一同签署备忘录,要求成立专司新闻自由的国会特选委员会,委员会还没成立之前则暂搁《印刷及出版法令》,以及在中央和州属的阶段实行资讯自由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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