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1, 2008

[当今大马] 槟州资讯自由法前路仍茫茫 委员会未设期限,运作模糊

以下文章《槟州资讯自由法前路仍茫茫 委员会未设期限,运作模糊》转载自《当今大马》。

※刘嘉铭

尽管上台届100天,槟州政府对制定《资讯自由法》依然没有具体的路线图,就连第一步行动设立一个鉴定政府资讯的委员会,也没有定下期限与运作方式。

受指派领导特别委员会,以研究促进州内媒体自由的槟州行政议员阿都马列(Abdul Malik Abul Kassim)表示,州政府将先设立委员会,并邀请媒体提供看法,以协助鉴定可向民众公布的资讯后,再决定是否采取制定“资讯自由法”等步骤。

阿都马列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我们仍在进行商讨和研究,目前处于设立委员会的阶段,届时我们会邀请媒体提供看法”。

无论如何,被询及何时设立及谁会担任委员会成员时,他简短回应“不久后”,而委员会人选也尚未定夺。至于媒体工作者是否将受邀加入委员会或纯粹提供意见,他也只回应,“总之,我们会邀请媒体”。

“我们必须先鉴定哪一些是政府部门可以提供和公开的资讯,并加以归类,以便可直接向各部门官员索取,不须要去找最高层的人士。”

政府部门还未开始归类资讯

根据报导,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在6月10日与“槟城中文报记者及摄影记者协会”交流时曾表示,州政府将制定本身的资讯自由法令。但在还未制定法令之前,州政府会先设立一套机制,允许媒体或公众自由获取一些可以公开的资讯。

当时他表示,州政府会先要求各政府部门自行把部门文件与资料归类为“公开”与“机密”,并向州政府提呈报告。州政府会研究有关报告,并邀请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提供意见。若资讯公开的范围过于狭窄,则可进行修改。当时阿都马列也出席了该项交流会。

但是林冠英的承诺却迟迟尚未启动,阿都马列告诉《当今大马》,各部门至今尚未开始归类资讯,“还未进行,但我们会先针对此事设立委员会,邀请媒体提供意见”。

至于会否在州议会通过资讯自由法,他则表示,先处理好归类资讯的工作后,再决定下一个步骤。

副首长:请给予更多空间

另一方面,掌管槟州新闻及社区联系事务的槟州第一副首席部长莫哈末法鲁斯(Mohammad Fairus Khairuddin,右图)则以应给予阿都马列“空间”去进行研究为由,不愿针对资讯自由法的课题多加评论。

莫哈末法鲁斯昨日在槟州技术发展中心出席一项活动后,被询及会否在州议会通过该法令时回应说,“这个事情......给予我们空间,去决定做我们认为最好的(步骤),州立法议会将在不久的7月召开,我们会做出安排及开始采取最好的做法”。

“我不要进一步评论,就给阿都马列空间去研究,我和首长会提供意见,其他行政议员则从旁协助。况且,在推动资讯自由法或其他做法之前,必须评估整体的环境。”

先研究再评雪州放弃立法决定

针对雪州大臣卡立声称州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将抵触中央政府的《官方机密法令》,因此若槟州认为可落实,是否意味民联政府之间出现矛盾时,莫哈末法鲁斯回答说,“所以说,就让我们有一些空间去评估和思考后,才做出评论”。

他补充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绝对的自由,也不能要求所有东西是绝对的,一切都有特定的约束,也必须遵从时间、情况的适当性及时代的要求。

“在此局限下,人民的诉求将配合政治气候的变化,现今我们正朝向更成熟的政治格局。我们准备为人民采取最佳的步骤,而且我们也已长久为媒体自由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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