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9, 2007

[独立新闻在线] 国安部禁止炒作回教国课题 报章只能报道正副首相观点

以下文章《国安部禁止炒作回教国课题 报章只能报道正副首相观点》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庄迪澎

副首相及巫统署理主席纳吉前天公开说“马来西亚是回教国,从来不曾是世俗国”之后,招致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及其他民间组织非议后,国内安全部今天指示报社不能再刊登首相及副首相以外其他人对“回教国”议题的言论。

《独立新闻在线》向不同消息来源查探证实,国安部出版与可兰经文本管制组秘书仄汀尤索(Che Din bin Yusoh)致电各报总编辑,以口头发出这项指示。据了解,国安部要报社从即日起不可再炒作“回教国”议题,但首相兼国安部长阿都拉巴达威及副首相纳吉对此议题的谈话内容则可报道。

《独立新闻在线》致电仄汀尤索办事处,但不巧他外出;其他官员则不愿就此事发言。

国安部是执行《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政府部门,而国内报章则都受制于这项法规,必须每年重新申请出版准证,而且国安部长有绝对审核权决定是否发出新的出版准证给报社。即使国安部长签发了出版准证,他也能随时撤销或冻结出版准证。

因此,国内报社一般都会按照国安部的指示行事。

民间组织反击纳吉言论

纳吉前天在吉隆坡为“回教国在全球化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大会主持开幕后,在记者会上说,马来西亚不是世俗国,而是依据本身的诠释,定为回教国。

纳吉(左图)说:“马来西亚从不曾是世俗国,因根据西方国家的定义,世俗国代表把执政与回教元素分离。我们从不曾秉持过那样的立场,我们向来都坚持回教基本教条是我们的执政方针。”【点击《东方日报》:纳吉重申回教国立场 大马不是世俗国】

昨天,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国阵成员党马华公会及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总会(华总)都回应纳吉的言论,表示根据我国宪法和司法制度,回教虽确立为国教,但马来西亚肯定是个世俗国家。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Ambiga Sreenevasan)说,尽管联邦宪法没有清楚阐明马来西亚是世俗国,但讨论宪法的精神必须援引《李德宪法委员会报告》的解说,而《李德宪法委员会报告》在第169段,第73页阐明:“根据联盟政府提交的备忘录指出: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是回教。落实这原则之际,不应该禁止非回教徒继续信仰和奉行本身的宗教仪式,以及不应该指本国是非世俗国。”【点击《东方日报》:律师公会与华党团:世俗国获法律确认】

前首相马哈迪在任时,曾于2001年9月29日日在民政党代表大会上说,马来西亚是回教国,舆论哗然;民主行动党发起“不要929”运动,反击马哈迪的回教国论。

《独立新闻在线》法律专栏《培根说法》今天起连载资深律师杨培根所撰的《从法律角度看回教国课题》,让读者深入认识回教国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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