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04, 2008

[独立新闻在线] 判断是否冲撞不正当法规 媒体应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以下文章《判断是否冲撞不正当法规 媒体应以公众利益为依归》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曾薛霏

英文《太阳报》(theSun)顾问编辑再农阿末(Zainon Ahmad)认为,媒体工作者判断是否要冲撞诸如《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及《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等不正当法律(Unethical Law)时,应以公众利益为依归;倘若相关新闻关乎公众利益,且得到其他媒体配合一同报道,便可达到自保和揭露真相的目的。

另一位主讲人《票选大马》(Malaysiavotes.com)编辑洁珂琳(Jacqueline Ann Surin,右图)也叙述了个人经历,曾在英文《星报》(The Star)从事环境报道工作的她,有次采访内阁会议时,发现一份关于烟霾对各行业的影响的机密文件留在桌上,她认为这些资讯关乎公众利益,因此与同业分享,一同报道这则新闻,过后并没有被对付。

她表示:“如果可以逃离惩罚,很多媒体工作者都愿意触犯不正当法律。”

媒体产生顺从文化

谈论我国媒体生态,往往逃离不了谈论《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等媒体法律及媒体拥有权对新闻工作的诸多限制,导致媒体工作者自我设限。

洁珂琳认为,由于缺乏勇气,令媒体工作者逐渐萌生一种顺从文化,不会去冲撞和对抗。

她说,《太阳报》虽然接获内政部指示不得大事报道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净选盟)的“万人诉求大游行”时,仍刊出她所写的关于那场游行的专栏文章,该报编辑以创意的方式对抗内政部的指示,值得赞扬。

“尽管读者因无法体会我的讽刺性写法而抨击我,但撰写这篇文章又得以刊登,就已值得。”

洁珂琳慨叹,许多媒体工作者的素质日益下降,记者基本上只是抄下任何句子,鲜少在记者会上提出尖锐问题;不过她认为这不完全是媒体机构的问题,而是我国的教育制度不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因此无法产生更多具有批判思维的年轻一代。

亲政党人士不应拥有媒体

再农(右图)也点出了我国媒体受到诸多法律限制及媒体拥有权等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在新闻线上如何冲撞体制的例子。

再农认为,媒体不应该由亲近政党的机构拥有,否则将无法拥有新闻操守的媒体(ethical media),因此可通过制订《反垄断法令》(Anti Monopoly Law),遏止任何与政党有关联的公司经营媒体。

此外,再农也提及他本身与其他媒体工作者多次要求废除限制媒体的法令的努力。

再农也提到,当现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仍是副首相时,一些编辑曾建议成立媒体评议会(Press Council),由所有的媒体编辑组成,并由一名法官或前法官当主席,阅读每日的报章,监督这些媒体是否符合新闻守则,一旦发现某报道不符合新闻守则,便直接告知该媒体。

他说,所有报章的编辑都同意成立媒体评议会,但先决条件是要废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否则媒体评议会将沦为第二重审核;当时他们会见了阿都拉巴达威,后者告知他们,他会“研究此事”,迄今却尚无下文。

主持人独立新闻中心执行主任嘉雅德莉(V.Gayathry)则表示,该中心今年也趁着世界新闻自由日再度提成一份请愿书,促请政府废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并制订《资讯自由法令》,她也呼吁出席者签署这份请愿书。

大选后媒体在测试空间

一名出席者询问,全国大选后,我国媒体报道是否有多改变;再农认为,大选后,可似乎看到一点改变,不过媒体在大选时的报道方式与日常较为不同,大选后的媒体只是回到日常的运作。

他说:“公平一点,我觉得现在所有媒体都在测试,看看可以做到多少。”

再农提及上周与内政部长赛哈密(Syed Hamid)上电视节目,赛哈密告诉他,现在媒体可报道任何题材,媒体现今享有更大自由。

再农告诉赛哈密,他认同现在媒体有较大的空间,但是限制媒体的法令存在;若政府真的有意体现自由,就必须废除法令。赛哈密回应道,政府不会因为个别组织要求而废除法令,只要一日需要这些法令,这些法令都会存在。

媒体需自由且负责

洁珂琳认为,媒体除了必须自由之外,也必须负责任,因此她和同事谭慧华(Cindy Tham)即将创设的英文新闻网站将秉持负责、公平、据实报道、廉正、无歧视的新闻工作原则经营。

洁珂琳提到,她和谭慧华制订了本身的工作操守,打造负责任的媒体。

她认为,记者在访问时应该表露记者的身份,且需征求受访者同意才可刊登其发言。一旦遇到不明确的地方,应致电受访者再三确认。一旦报道出现错误,则需尽快更正,并留下更正痕迹,让读者知道报道错在何处。

若受访者不便透露身份,媒体也必须保护其身份,并列出不可公开受访者身份的原因,此外,也需要再访问其他人,以证实受访者的说法。

洁珂琳也认为,媒体工作者接受礼物不符新闻操守,因此不可这么做;若无法推却,则必须交由编辑部处置该礼物。最后,她也指出,媒体报道时必须使用较为中立且不含歧视的字眼。

这场讲座为了庆祝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举办的讲座会吸引了近百人出席这场讲座,并热烈参与讨论。会场中也有展览,张贴了许多关于新闻自由的报道,邀请出席者填写他们所要的媒体的白纸、邀请出席者连署支持《言论、近取资讯及人民赋权之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Empowerment of People)请愿书。

此外,会场中也展览了独立新闻中心以及国民醒觉运动(Aliran)在大选期间监督六份报章的结果,分成呈现了个别报章的大选报道,支持国阵和支持在野党的报道比例。

独立新闻中心也将于明日中午12时30分,在中央艺术坊举办另一场讲座会,题目为:“迈向媒体和资讯法律改革”(Towards Media and Information Law Reform),主讲者为沙登国会议员、马来西亚律师共会人权小组副主席张念群、吉隆坡年轻律师协会(Young Lawyers Committee)主席邱进福、迪本德拉(H.R.Dipendra),主持人为维护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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