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06, 2008

[独立新闻在线] 天主教刊物被禁采用“阿拉” 高等法院准教会寻求司法审核

以下文章《天主教刊物被禁采用“阿拉” 高等法院准教会寻求司法审核》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天批准天主教会的申请,允许后者就政府禁止其在《先驱报》周刊(Herald – The Catholic Weekly)里采用“阿拉”(Allah)的事提出司法审核。

《先驱报》在去年12月5日入禀吉隆坡高等法院,以寻求法院允许该报使用“阿拉”字眼。今年一月,当时的首相署部长阿都拉莫哈末再因(Abdullah Mohd Zin)说,不准《先驱报》使用“阿拉”的字眼是内阁在2006年10月18日及11月1日的会议里敲定的结果。

联邦律师反对法院继续审理此案,认为天主教会提出的毫无根据,但法等法院法官刘美兰(译音,Lau Bee Lan)今天驳回联邦律师的反对,认为此议题应留待下一阶段裁决。

《先驱报》编辑劳仁斯安德鲁(Lawrence Andrew)对高等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他对记者说:“我非常高兴我们的案子可以继续,就让我们看看下一步会如何。”

教会的律师博斯莱恩(Porres Ryan)说,他们很快就会入禀申请书,以寻求司法审核:“今天的裁决说明了我们的申请并非无聊的举措,现在我们可在司法审核阶段处理此议题了。”

去年12月,《先驱报》收到国安部(已改组为内政部)一封志期12月10日的公函,指示它停止刊登马来文栏页。副国安部长佐哈里在12月21日证实,国安部下令在马来文栏页中以“阿拉”(Allah)称呼天主教的神的《先驱报》抽起其马来文部份,作为发放新出版准证的交换条件。

佐哈里当时表示:“只有回教徒可以用‘阿拉’,这是回教字眼,它源自于(阿拉伯文)。我们不能允许其他宗教使用它,因为这会令人混淆。”【点击:非回教徒禁用“阿拉” 彭亨州州歌还可唱吗?】

不过,去年12月28日,国安部无条件批准《先驱报》新一年的出版准证,包括没有限制该周报沿用“阿拉”(Allah)字眼,以及继续出版马来文栏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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