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04, 2008

[当今大马] 国营媒体骑劫公众利益 媒体需搞串联才能自保

以下文章《国营媒体骑劫公众利益 媒体需搞串联才能自保》转载自《当今大马》。

※周泽南

吉隆坡青年律师委员会主席迪本德拉(HR Dipendra,左图)指出,比起菲律宾、泰国、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大马的主流媒体新闻从业员未免显得过于胆怯和缺乏献身精神。

他从宏观角度来检视大马媒体的受保护机制,“撇开个别媒体因绯谤等原因而遭政府或私人对付的个别案件不谈,大马媒体在受到压迫和对付时,并没有联成一线互相支持,是导致新闻从业员无法建立自我保护机制的主因”。

“当政府感受到网上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强大时,它只会采取更强烈的手段来压制主流媒体。只有通过串联组织,加强新闻从业员之间的合作,才能在媒体专业上,一方面为读者争取资讯自由,同时逼使政府向人民负责。这样的媒体保护机制,才能让新闻从业员免于恐惧文化和自我监督的继续毒害。”

他今天於中央艺术坊旁栋,在一项由独立新闻中心(CIJ)配合昨天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举办的“迈向媒体法律改革”座谈会上,如此表示。同台主讲者包括民主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张念群和大马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邱进福,主持人则为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WAMI)主席黄进发。

迪本德拉活跃于争取新闻自由的舞台,积极参与由东南亚媒体联盟(SEAPA)和牛津大学发起的东南亚媒体防卫网络(Southeast Asia Media Defense Network),目前是一名执业律师。

同业袖手旁观政府对付媒体

迪本德拉表示,新闻从业员不应在政府个别对付特定媒体时而不给予援手和支持,“新闻从业员应该向政府传达明显的讯息,即在影响媒体自由的课题上应三思。一旦新闻从业员开始串联,就能获得促进新闻自由的动力,甚至能寻求国际压力团体的援助”。

他也表示,虽然国内已成立了不少争取新闻自由的组织,例如独立新闻中心、全国新闻从业员工会(NUJ)等,可是当各别媒体因报导公众议题而受对付时,他们都不向上述团体求援,而像全国新闻从业员工会这样的组织也从来不曾将争取新闻自由列为其议程。

迪本德拉表示在国外,其中一种设立媒体保护机制的办法是援引国际媒体观察者出席牵涉媒体的诉讼案,这种第三者的出席将能扮演监督该国新闻自由的角色。

他表示,主流媒体常预设大马人民尚处于无知阶段,可是实际上人民的知识成熟度正以高幅度增长。媒体改革不能停留在概念阶段,它的实现须要巨大的,来自主流与非主流媒体新闻从业员的参与与努力。

国营台变相成为政府传声筒

大马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邱进福(右者)则指出,不仅主流报章没有提供人民公平的发声空间,利用纳税人钱财设立的国营电台和电视台,更彻底沦为政府的传声筒,违反了公众利益。

“我们几时见过国营电台和电视台提供在野党宣传其政治理念的机会?又何时看过它们给回教以外的宗教介绍教义的空间?2004年大选,固然有64%选民支持国阵,可是依然有36%选民反对。他们的声音何时出现在国营电台和电视台?同样的,这届大选有高达48%选民不支持国阵,可是我们也从来不曾听见他们的声音。”

“我国有40%的人民是非回教徒,为何他们从来不曾享有进行宗教广播的权利?别忘了,国营电台和电视台是由人民拥有的,政府只是受委托进行管理;既然这样,政府怎能彻底忽略人民的心声和在野党的意见,完全将国营电台和电视台视为政府的传声筒呢?政府一方面向人民要钱来进行广播,另一方面却又不让人民表达意见,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邱进福透露,政府于1998年立了传播和多媒体法令,该法令目的通过资讯自由促进公民社会。

“既然有这样的政策和法律,就应该将平等的发声机会列为国营电台和电视台的原则。可是政府目前的作法,彻底违反了自己定下的目的。”

抨新闻部长恐吓取消国会直播

他也表示,英国国营的广播公司BBC和美国的国营电台和电视台,皆向人民筹款,可是它们的报导却不偏袒政府。

邱进福也批评新闻部长阿末沙比里关于“再吵就取消国会直播”的言论或恐吓,是将公众利益和人民财产,独揽在自己掌中的不当行为。

他认为国营电台和电视台应以公众利益为重,由不得政府官员来决定其播放作业。

邱进福表示,我国须要更多有胆识和不自我监督的新闻从业员,来扩大人民获取资讯的空间。

“单靠司法来促进媒体自由是不行的,我们须要能够为了人民,多问‘一些问题’的记者,例如某某涉及性侵犯的部长,为何不直接报导其名,而还要闪闪烁烁呢?邱进福拥有13年的执业律师经验,并于2006年加入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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