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1, 2007

[南洋言论] 新闻越多越好?

以下文章《新闻越多越好?》转载自《南洋网》。

※周添健

极权社会里,有所谓的官方喉舌媒体,传达统一的官方观点,指点新闻报道的方向。在官方喉舌媒体的笼罩下,其他媒体只能随它的指挥棒起舞,做有限的报道;或在它认可和默许的范围内,尽情挥洒无关大局的课题。

在如此的前提下,媒体的数目除了点缀,已没有太大的作用——两家媒体和二十家媒体,所提供给读者的选择,是量多于质方面的差异。然而,抱持着“报纸越厚越好”这种认知的读者,会简单地以新闻数量的多寡来评定媒体的优劣。

新闻行业基本操守


走出极权社会,媒体的生态或有不同。然而,不少身在民主社会却对极权社会的权力运作方式念兹在兹的政治人物,会想方设法重构极权社会的模式。在类似极权社会的逻辑运作下,许多的现象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在所谓的民主社会上演。

可是,单单把矛头指向权力当局或和权力当局接近的势力,而忘了媒体和读者应该负起和可以负起的责任,不过是只看见钱币的其中一面。其实,因为权力的约束而觉得难施所长的媒体,不一定要以发挥无聊来应对权力的约束。若媒体认为因为权力的约束而不可能扮演第四权的角色,至少还可以服膺新闻行业的一些基本操守吧?

上周在回国的飞机上看到到睽违已久的本国中文报章,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可是,一份报章阅读下来,却不油然升起一股失落感。上述的思考,正是在当时有感而发。

一宗奸杀案,除了封面,还在内页以三版来追踪报道。报道的方式是“图文并茂”,报道的内容简直到了巨细糜遗的地步。什么时候我们的媒体扮演起警方侦查案件的角色起来了?每一天,国内发生的大大小小案件不在少数,这宗奸杀案和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此的报道方式,对读者以至于整个国家社会,有何裨益?

媒体人常会担心深入的报道会妨碍正在审讯中的案件,为何面对尚未进入审讯阶段的案件,这些担心就不见了呢?媒体的报道难道不会妨碍警方的侦查吗?非得要如此大篇幅的报道方式,不足以警惕读者吗?我一直想,这样的报道方式,到底是为了什么?

萃取宝藏淘汰垃圾

早在信息时代的初期,就有人担忧人们不胜大量信息的负荷,被淹没在信息的宝藏和垃圾之中。在这样的时代当中,媒体本来可以为读者萃取信息宝藏、淘汰信息垃圾。遗憾的是,媒体反而成了信息垃圾的制造者。

我可以理解媒体人诉说在高空走钢索的困境,但是媒体的表现却显示出许多无关高空走钢索的问题。除了上述的奸杀案,更早前的母亲涉及杀害亲生女儿的案件,也让媒体以连载小说的形式来处理。

用煽情、娱乐化的方式来处理新闻,似乎成了媒体在有限的空间里,和对手竞争的方式。媒体似乎害怕在可以发挥的有限新闻事件中,给对手比了下去,因此极尽挖掘和煽动的能事。结果是——赢了对手、输了自己、败坏了读者和社会。


为何媒体对社会新闻如蚁附膻,对影响大众的新闻缺乏探讨的意愿,或能力?国会里许许多多将要制定和修订的法案,对公众的影响是什么?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本来有助于提升读者的法律意识,可是国会报道的重点却是国会内的“花边新闻”。国内外许许多多的讲座、研讨会,媒体对内容的报道本来有助于提升读者对相关课题的“知识”,可是报道的重点却多是开幕的政治人物所发表的“意见”。

若媒体一味慨叹空间有限,却不去思考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发挥最大的无限,并且身体力行,那么,即使报纸再厚、新闻再多,也不过是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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