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人若犯我,我就走人?” 四百人声援黄明志轰马华》转载自《当今大马》。
※王德齐
民主行动党于昨晚在隆雪华堂举办“明智爱国,声援明志”讲座反应空前热烈,400名出席的民众皆大力声援黄明志。主办单位原订的讲座地点,即隆雪华堂第二会议室只能容纳150人,在未开始前就宣告爆满,导致讲座不得不临时迁到能够容纳更多听众的首都剧场举行。
当晚的主讲人异口同声遣责马华公会以威迫利诱的手段迫使黄明志道歉。而内阁在接受黄氏的道歉后,仍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窘境,更一举凸现巫统在国阵里头一党独大,凌驾于其他成员党的事实。
马青总团长廖中莱在马青全国常年大会上重新疾呼,前马华署理总会长和马青总团长李金狮的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强调马华和马青不会任人欺负的言论,以及马青高举宪法的举动,更成为众人嘲讽的对象。
其中,实施评论人唐南发就表示,黄明志通过新颖的方式,在网络上表示不满的呈现方式让马华难以向巫统做出交待,因此他们才会被逼斡旋让黄明志道歉,希望能将风波风波平息,怎知巫统领袖仍然感到不满,结果马华跌得灰头土脸。
他希望廖中莱和其他马华领袖在面对巫统的嚣张气焰时,仍然记得他昨天所说的话,而不会重蹈李金狮当年在茅草行动前,突然飞往澳州的覆辙,即“人若犯我,我就走人”。这番言论顿时获得全场出席者的拍掌响应。
“我看不到马华仍有多大作为。我只是希望廖中莱仍记得他昨天讲的话,不要以后我们回头看时,可以用下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饶人;人还犯我,我就走人’。”
举牌抨“大马懦弱者公会”
内阁在接受黄明志道歉后,仍然指示总检查署调查的举动,也引发出席者的满腔怒火。
两 名出席者林先生和简先生,就在讲座前自发高举两张纸牌声援黄明志。他们的纸牌分别写着“未把真相说出,对马华说不,它是大马懦弱者公会(Say no truth, say no to MCA, Malaysia Coward Association)”以及“用选票表达你的不满(Voice it with your vote)”。
当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和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分别询问观众,是否厌恶国阵政府此举,并认为他们应该停止,以及他们今天的出席是否等同不爱国家和国旗时,全场观众都高举双手表示赞同和反对。现场更不时传出《我爱我的国家》的音乐。
观众们也纷纷在问答环节中,担心黄明志所作出的道歉,将在进入法律程序时,对他造成不利。他们更质疑政府以双重标准处理此事,因为巫青团副团长凯里同样也对以色列国旗不敬。
这场以中英双语进行的讲座也是本周一联串有关黄明志改编国歌风波讲座的头炮。其他受邀的主讲人包括林吉祥、行动党全国大选电子选战主任黄泉安、林冠英、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部落客张哲敏,以及秘书长经济顾问潘检伟。
中莱细历被讥不敢把话讲清楚
也是著名部落客的黄泉安则进一步指出,马华4名部长迫使黄明志道歉的做法,是屈服于政府担心部落客揭弊浪潮壮大,而频频采取行动对付部落客的意识形态。
“一名所谓的华人救星在七十年代所讲的话,完全配合现代马华部长不为正义代言的做法。马华的意识形态就是‘与其站着死,不如跪着死’。这是奴才象!”
他也批评马华不敢在内阁捍卫言论自由,却选择在常年代表大会举起宪法,高呼要捍卫宪法精神。
林吉祥就挑战马华部长在下周三在内阁会议中举起宪法捍卫黄明志的基本权益,以免巫统领袖们继续逼害、和妖魔化黄明志。
他表示,当马来西亚宪法精神正受到逐步蚕食时,马华应该在更早时候,到内阁或国会中高举宪法,而不是透过马青代表大会上和中文报章来表演。
“当2001年9月29日马哈迪宣布马来西亚是回教国时,马华就应该拿出宪法给他看,质问他不懂马来西亚是世俗国吗。但是,当时没有人敢拿出来,6年后才有人敢拿出来摇晃,但是就连凯里也不知道此事。”
林冠英则批评廖中莱只敢以华语发表强硬言论,却不敢在用国文告诉当时也在场的巫青团副团长凯里。
他 同样也挑战卫生部长蔡细历“不要讲话一粒一粒”,应直接点出他在昨日出席马华大会时,所暗讽的某位“表里不一”的华裔内阁部长。蔡细历昨日揭露,有某名非 马华的华裔部长在内阁会议里头,支持马来同僚惩罚黄明志,但是出到外头却赞成宽恕黄明志,以讨好华社,并暗示新闻部长再努丁已经把其真面目泄露出来。
在黄明志事件上一度更改口风的新闻部长再奴丁曾说,其实除了马来人,许多非土著也对黄明志的饶舌国歌感到不满,就连林敬益在内阁会议里头也认为应要惩罚。
“首相要听真话,明志饶舌给他听”
另一方面,唐南发也提醒现场出席者不要陷入种族框框内,认为这场风波及政府偏差的政策折射的是马来人正在欺压华人。
“这不只是独中生面对的困境,也是整体华社,还有一些其他社群,甚至一些家里倾向反对党如回教党的马来人都被剥夺教育权利,受到这方面不平等的对待,所以这是政府偏差的一部分。”
杨映波则从法律角度探讨改编国歌风波,他指出,无论黄明志被控何罪,他都有许多可以辩护的立场。
他指出,煽动法令和国歌法令的有效范围只是局限于国内,而黄明志发表此歌时是身在台湾。此外,如果这首歌有煽动性,律师同样也可质疑其它将此事宣扬的人应该也被提控。第三项辩护的立场则是他所唱的歌具有社会讽刺性,因此牵涉艺术表达的范围,有较大的言论自由空间。
比黄明志还小两岁的部落客张哲敏指出,因为国阵政府长期不公平的政策,才会导致这首歌的出现,黄明志只是在这首歌里说出真话。因此,在2004年大选承诺要听真话的首相阿都拉应该聆听他的声音,解决他在歌里所提及的乱象。
“他(首相)要听真话,我们讲给他听,而黄明志饶舌给他听,结果怎样?黄明志竟然得要受法律对付!”
潘检伟则批评政府以双重标准立场处理改编国歌风波,因为他在两个星期曾针对巫统虚拟支持者俱乐部所刊登的煽动性文章报警,但是警方至今依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Tuesday, August 21, 2007
[当今大马] “人若犯我,我就走人?” 四百人声援黄明志轰马华
at 12:04 PM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