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2, 2006

[当今大马] 颜清文张晓卿星洲言路版交锋 反中文报业垄断成公开信焦点

以下文章《颜清文张晓卿星洲言路版交锋 反中文报业垄断成公开信焦点》转载自《当今大马》。

颜清文(左图)与张晓卿,两位5年来持不同立场的华社人物,今日选择在星洲日报言论版上,以公开信的方式针对反垄断议题,进行正面交锋。

《星洲日报》的《言路》版以左右并排的方式,刊登颜清文致张晓卿的公开信,也刊出张晓卿答覆颜清文的回函。

点燃这场“论战”的是颜清文在11月17日寄阅给张晓卿的公开信。颜清文在公开信末段,指出他将会在寄出3天后,才公开这封公开信。

而张晓卿(右图)也按照颜清文的意思,建议星洲日报编辑部全文刊登来信和其回覆,并强调如果两封信都能公诸于世,“那应该是星洲日报编辑部同仁认为它们能够协助厘清社会人士的一些疑问,而不视为纯粹是您我之间的私事”。

颜清文5年前领导华团积极反对马华收购南洋报业,也是5年后张晓卿正式入主南洋报业,少数仍坚持立场,勇于批判马华与张晓卿联手收购南洋报业的华社领袖。

至于星洲日报社长张晓卿,则在今年10月17日,以每股4令吉20仙从马华公会手中收购南洋报业21.02%的股权后,控制44.76%股权,崛起成为南洋报业的最大股东,一举控制国内2大中文报业集团。

是非立场压倒私人恩情

颜清文在一开始,就吐露本身要针对近日反对报业垄断的论争中,被有人在《星洲日报》撰文批判张晓卿有恩于他,他忘恩负义一事做澄清,并伸延到不得不站在大是大非立场上,反对张晓卿在5年前联同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报业,以及最近又从马华公会手上收购南洋报业控制性股权一事。

《星洲日报》 沟通平台栏位读者,黄建华是在11月7日发表《我理解老星洲人的感受》一文,透露当年张晓卿借钱给颜清文渡过难关,现却恩将仇报一事。

颜清文说,在1980年代他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股票市价跌至低于实值时,曾邀请郭鹤年及现任星洲媒体集团执行主席张晓卿各别买进马币五百万元及三百万元的股票,协助他稳住控制权。不过,一年半后,颜清文已经以成本加上银行借贷利率计算利息买回这些股票。

颜清文强调,他从没忘记郭鹤年及张晓卿对他的帮助,但是“在关系到社会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在正义与恩情两难全的情况下,我不能妥协我做人的原则,必须选择站在正义这一边。”

处理南洋报业报道违反“正义至上”

颜清文也在其公开信中尖锐批评张晓卿在处理南洋报业事件上,言行与《星洲日报》的“正义至上”招牌相违,并质疑张晓卿指没有人可以垄断报业的说法。

颜清文质疑道“我很怀疑在你控制了西马六家华文日报中的四家……这四家报馆的管理层和编辑会不察言观色,依照你的心意做事?”

他点出,出版法令经已成了张晓卿垄断报纸的工具,因此呼请张晓卿反对出版法令,也让控制的星洲报业和南洋报业多刊登有关反对新闻垄断的新闻。

颜清文也指出,张晓卿收购南洋报业对增加其财富或名誉没有帮助,颇有劝告其脱售南洋报业,勿自讨苦吃的意味。

他也在公开信文末挑战《星洲日报》把他的公开信如同法庭宣判他入穷籍时那样大事报道;或如法庭取消其穷籍令时那样刊登在“报屁股”。颜清文认为只要是全文照登,则表示张晓卿的报纸的编辑有选择新闻自由权。

“联同”马华收购指责太抬举

张晓卿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宣称本身早已忘记80年代提供给颜清文300万令吉股票融资一事,没想到当年的知情者还会提及,更没有把那一次融资当作是施恩期望回报,希望颜清文不需要介怀。

他更大力否认在5年前联同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报业集团的指责,并透露虽有意投资中文报业,但是,5年前南洋报业被收购时,他却不得其门而入。因此,指他“联同”收购,实在是过于抬举。

张晓卿也批评从当年的收购风波,到目前有关“垄断”中文报的指责,诉诸的“正义”准标是建立在空泛的假说之上,更缺乏经验、理性与理想为基础。

同样支持废除出版法令

张晓卿驳斥颜清文指出版法令成为他垄断华文报的工具,显然是在张冠李戴。

张晓卿强调,“作为报章的投资者,出版法令是我关注的问题。据我了解,星洲日报和光明日报向来反对出版法令不遗余力,我们希望结合民间的力量,要求政府放宽,乃至废除出版法令;在这方面,我和您的看法一致”。

他也同意颜清文说他没有必要收购南洋报业来宣传名誉和增加收益的说法,“如果收购报章可以提升我的名望,诸如您所作出的批评,今天就不会出现;如果我要每年多赚一两千万令吉,那我大可不必收购目前已经亏损的南洋报业。”

张晓卿说,至于他所投资的报纸,今后会不会对他“察言观色”做事,是否又会有违“正义至上”的准则,则要请颜清文及社会人士观察和监督。

他也澄清关于《星洲日报》就颜清文被判入穷籍和脱离穷籍的报道,不能让他满意之事,“本应基于尊重编辑部的独立操作,不宜过问;但既然您已提出,而我也认为应该让星洲日报有一个说明的机会,因而破例询问了此事。”

“我藉此撰述星洲日报编辑部同仁的答复:您在2004年被判入穷籍时,是马中经贸总商会会长,属于社会名人,读者和社会都很重视关心,加上法庭的判词很长,因 此报道篇幅都比较大。而您后来脱离穷籍,《星洲日报》也用显著版位,以及几乎相同大小的标题来报道,只是因为法庭判决扼要,因此报道的篇幅较短,并不像您 说的以“报屁股”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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